2025年第127期(总第269期)
维权无忧,天天在线!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“天天3·15 律师在线答疑”公益活动,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,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,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!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朱珊律师(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)提供专业法律解答。
本期聚焦网友“593513”留言:永顺县某楼盘开发商虚假宣传,用所谓“180%得房率”来诱导购房者,还宣称“户户花园,送庭院”,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,这未必是免费的。再如宣传“6米层高”,但一看效果图就知道根本做不到。
专业解答
朱珊律师(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)
您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房地产广告中确实是常见的虚假宣传情形。以下为您详细分析:
关于“180%得房率”。正如您所说,现在广告法和住建部门都明确禁止宣传类似内容。如果开发商宣称每户都能达到180%得房率,这大概率不符合实际,属于虚假宣传行为。因为从常理推断,不可能做到每户都达到这么高的得房率,这种宣传就是在诱导购房者,给购房者传递不真实的房屋价值信息。
关于“户户花园、送庭院”。虽然羊毛出在羊身上,赠送的部分可能实际已包含在房价里,但关键在于,如果开发商没有明确告知购房者这一情况,让购房者误以为是真正的免费赠送,那就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,也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宣传。正常情况下,开发商应该将这类涉及费用和产权等关键信息清晰、准确地告知购房者。
关于“6米层高”。如果从效果图来看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,而开发商在宣传时没有进行说明,这种对房屋实际情况的不实展示,也属于虚假宣传。购房者往往会基于效果图和宣传来想象未来房屋的空间情况,开发商这种不实宣传影响了购房者的判断和决策。
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虚假宣传,可采取以下措施。
1、收集证据:保留好相关的广告资料、宣传册、与销售人员沟通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,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。
2、向相关部门投诉: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住建部门反映,他们有权对房地产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。一旦查实,开发商会面临相应处罚,比如责令停止发布广告、罚款等。
3、考虑法律途径:若虚假宣传对您购房决策产生重大影响,并造成了实际损失,您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,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,如赔偿损失、解除合同等。
编辑:李洁 何思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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